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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一、申請截止日期:115年2月23日止
二、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或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分聘任)。
三、名額:1位。
四、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幼兒教育相關領域博士學位。
(二)具有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者優先考量。
(三)具有幼兒教育專長,已具備「幼兒數學與科學研究」、「創造力教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專長者尤佳。
(四)須通過教育部教保專業課程師資認可尤佳。
(五)新聘專任教師需符合本校教育學院基本學術表現條件:
    1、獲得博士學位「超過五年者」至少需滿足下列二項條件之一:
       (1)五年內需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主持人至少一件「且」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至少一篇。。
       (2)具社會聲望或主持國家級重要教育政策研究案,可對校務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
    2、獲得博士學位「五年內者」至少需滿足下列二項條件之一:
       (1)五年內需擔任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主持人至少一件「或」發表優良國際期刊論文至少一篇。。
       (2)具社會聲望或主持國家級重要教育政策研究案,可對校務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
    3、上述優良國際期刊發表,需為第一作者或前三作者中之通訊作者,且刊登於SSCI、A&HCI、SCI或SCIE等級期刊。
(六)如未能達到(五)情形者,本校將以校務基金教學人員進行聘任。
(七)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聘任。
五、工作項目:
(一)教授本系大學部(含幼兒園師資職前課程)、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課程。
(二)輔導學生。
(三)指導學生專題及論文。
(四)指導學生幼兒園教保實習、幼兒園教學實習、半年教育實習。
(五)協助系所相關業務。
(六)其他悉依校方規定:依本校教師聘任辦法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系所或校內其他單位行政工作三年。
六、繳交資料:
(一)   應徵應檢附資料:請將以下資料整併為一個 PDF 電子檔(請製作目錄且勿加密),於截止日前傳送至本系指定信箱,並另將紙本資料郵寄或親送至系辦公室。
1.自傳與中英文履歷表(含學經歷、研究專長等)。
2.近五年著作明細,含最高學歷論文、期刊、專書、研討會論文(刊登於SSCI、A&HCI、SCI、SCIE等期刊,請標示粗體)。
3.學歷證書影本(大學、碩士、博士;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
4.歷年成績單影本(大學、碩士、博士)。
5.助理教授證(含)以上資格證影本。
6.可教授課程之科目名稱及課程大綱(請參考本系課程架構)。
7.曾教授課程之授課大綱(大學部、研究所各 1 份)。
8.英文測驗成績(如托福、雅斯、多益等)(無則免附)。
(二)    應徵教師簡歷及著作目錄資料表撰寫格式詳閱本系網站。
(三)    申請截止與聯絡方式:
1.收件截止日:115年2月23日下班前(郵戳為憑)。
2.電子檔投遞:請寄至 wanting770118@mail.ntcu.edu.tw(寄送後請留意回信)。
3.紙本寄送地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幼教系專任教師」,寄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系辦公室 。
4.聯絡人:幼教系 施小姐 (04-22183382) 。
七、備註:
(一)本次徵聘教師起聘日預計為115年8月1日。
(二)本系網址:https://ttcece.ntcu.edu.tw/
(三)應聘文件如有缺漏,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補件。所繳交之紙本資料,審查完畢後概不退還。
(四)如應聘資料未符合應聘條件或件數未達二倍時,將會延後徵聘公告日期。
(五)若未符合資格條件者,或符合資格但未獲正式教師聘用者,徵得應徵教師同意,必要時得以本校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身份聘任(試用期限以三年為原則,最長不得超過六年。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聘期應配合學期並以一年一聘為原則。詳如「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作業要點」之規定),併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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