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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韩青蓉社会工作师事务所
职务名称:生活辅导员及保育员
需求人数:5名
联絡人:邱老师
Email:josiechiu1@gmail.com
电话:049-2227802
传真:
联絡地址:南投市漳和里兴和巷125号
工作周期: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工作时间:日班/晚班/大夜班,日班:0800-1700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2400-0800,需轮班

工作待遇:38,898元/月(相关福利依劳基法规定)
求才期限:114年6月1日至114年8月31日。
求才条件:
一、生活辅导员:
专科以上學校家政、护理、儿童及少年福利、社会工作、心理、辅导、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会福利、性别相关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毕业者或具备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第8条规定资格者。
二、保育员:
专科以上學校幼儿教育、幼儿保育、家政、护理、儿童及少年福利、社会工作、心理、辅导、教育、犯罪防治、社会福利、性别相关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毕业者或具备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专业人员资格及训练办法第6条规定资格者。
三、对儿童、青少年服务有热诚、耐心、创新,身心健康,情绪稳定,抗壓力佳,具备团队合作及學習的心,能接受团队工作。具备與儿童、少年之相关社团、工作或安置经验或同时具有两者资格者尤佳。
工作内容:
一、引导受安置之儿少个案培养良好品格與習慣,學習生活自理技巧與自立生活能力。
二、替代性照顾担任家长角色,照顾其生活與教育及辅导學校课业。

三、上班时间與受安置之儿少个案共同生活。
四、撰写个案辅导生活纪录及相关行政工作。
五、配合主管交办事项。
备注:
一、意者请检附下列资料:
(一)履历表(简式公务人员履历表,需含自传并张贴照片)
(二)學历证明文件(外国學历须经驻外单位验证并加附经认证之中文译本、與资格条件相符之证照或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外国工作经验须加附中文译
本)
(三)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亦即良民证,如不及检附,可于面試当天持正本查验并交付影本)等
(四)上述资料请合并成1份PDF档,于114年6月30日前寄至电子信箱:josiechiu1@gmail.com,信件主旨请写:「南投縣政府委办儿童及少年保护个案庇护中心-应征生活辅导员/保育员」。如符合资格,将通知面試。面試时,请携带相关资料正本以供查验。
二、本职缺需熟谙计算机文書操作、精通国台语,并具有汽机車驾照及自备交通工具。
三、欢迎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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