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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期限:112年12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二、收件单位:教务处注册组。
三、申请对象: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及在职专班學生。
 (一)新申请學生:112學年度第1學期未曾申请學杂费减免學生。
 (二)原减免學生:
  1、需重新提出申请者: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杂费减免身分为现役军人子女、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在职专班學生不得申请)、身心障碍學生、低收入户學生、中低收入户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2、不需重新提出申请者: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杂费减免身分为军公教遗族子女、原住民籍學生。
 (三)延修生:除身心障碍學生可申请外,其他减免身分类别均不得申请。
四、申请方式:采网络申请方式,请于说明一之申请期限内依以下流程办理。
 (一)至本校網页首页→信息服务→校务行政系统→校园信息系统學生专用通道→學生专用通道(https://ecsa.ntcu.edu.tw)→登入个人帐号密码→进入學生信息系统→學杂费减免申请→减免申请。
 (二)完成在线申请後,请打印學杂费减免申请表(需由申请同學亲笔签名),并同需缴交证件送交教务处注册组审查。
五、检附「學杂费减免」操作流程(如附件一)及學杂费减免常见问题(如附件二)。
六、如有任何问题,请迳洽教务处注册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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